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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工办通[2010]18号关于全区工运理论调研成果评选结果的通报
来源:宁夏总工会 时间: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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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基层工会开展“四亮一诺”

  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全国总工会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亮牌子、亮职责、亮工作、亮身份、一承诺”活动(以下简称“四亮一诺”)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四亮一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实施“四亮一诺”是推动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区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得到快速发展,已成为基层工会的主体,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工会各项任务的落实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但有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在组建时,宣传动员职工群众不够充分,履行相关程序不够严格,致使会员和职工群众感受不到工会组织的存在,甚至形同虚设。在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实施“四亮一诺”,有利于职工群众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工会,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推动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逐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循序渐进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工会工作固本强基。

  (二)实施“四亮一诺”是破解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难题的实践创造。近年来,我区各级工会在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的同时,重视发挥已建工会的作用,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途径,有效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四亮一诺”的特点是能监督、易检查、好落实、有反响。青铜峡市工会开展“四亮一诺”活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并被区总评为2010年度全区工会亮点工作。我们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着力推广青铜峡市“四亮一诺”活动的成功经验,有利于从工会工作全局上夯实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的基础,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实施“四亮一诺”有利于促进企业工会干部作风的转变。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是对企业工会干部的基本要求。实施“四亮一诺” 是从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实际出发,从最基础、最现实、最易行的环节抓起,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干部工作作风、树立工会组织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认知度和信任感,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工会组织与职工群众“零距离”接触,工会干部与职工群众交朋友,让职工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四亮一诺”在促进全区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发挥其积极作用中的重要意义,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效,真正成为激发企业工会活力的一项务实的举措。

  二、实施“四亮一诺”的基本要求

  (一)工会组织亮牌子。企业工会要在企业门面或工会办公地点悬挂与企业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组织牌匾。牌匾一般由企业工会自行制作,也可由上级工会统一配发。工会办公场所或管理的活动室、阅览室、文体设施等场所要有明显标志。工会办公地点应在企业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企业网站、职工食堂等一处或多处明显位置公布。

  (二)工会组织亮职责。基层工会在工会办公室或“职工之家”、以及工会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工会组织职责,公示工会主席等人员职责。各基层工会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进行公示。

  (三)工会组织亮工作。基层工会要将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安排在工会宣传栏公示,并将厂务公开、就业信息服务、开展的重要工作、职工活动开展等情况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予以展示。

  (四)工会干部亮身份。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及部门负责人要佩戴胸卡、戴牌上岗、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桌牌等形式亮出身份。在企业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企业网站、职工食堂等一处或多处显眼位置公布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主任、女工主任、工会专干的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会委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工会换届选举后或工会主席、副主席人员变动时,要及时更新信息。

  (五)工会组织许承诺。各基层工会每年年初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职工的普遍要求,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文字公告等形式,向职工承诺全年为促进单位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提供哪些服务、做哪些工作、办哪些实事好事,并在工会宣传栏上进行公示。每年年底要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在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宣传栏上以文字公告的形式进行通报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六)逐步深化“四亮一诺”内容。2012年全区企业工会实施“四亮一诺”的覆盖面要达到60%以上,通过两至三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全覆盖。企业工会要在亮牌子、亮职责、亮工作、亮身份、许承诺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载体,进一步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按照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的基本要求,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和民主制度,健全维权机制,逐步提升工作水平。

  (七)积极拓宽“四亮一诺”范围。街道(乡镇)工会、社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纳入“四亮一诺”范围。工会主席、副主席需在所在单位亮出身份,并将联系卡发至涵盖的企业会员和职工。企业工会所属工会分会、工会小组以及其他工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四亮一诺”。

  三、实施“四亮一诺”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把实施“四亮一诺”与党组织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党工共建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实施“四亮一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和“下基层”活动紧密结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分管领导全面负责,业务部门具体落实,机关各部门、各产业工会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明确责任主体。自治区、市级总工会主要负责实施“四亮一诺”的部署督导,选树典型示范引导。县、区工会领导实施,街道(乡镇)、社区工会作为实施“四亮一诺”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指导督促所辖企业工会履行“四亮一诺”职责,做到组建工会与实施“四亮一诺”同步进行。

  (四)加强具体指导。各级工会要及时研究解决“四亮一诺”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善于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各市总工会要以25人以上单独工会委员会为重点,适时通报进展情况;要加强工作指导,确定相应示范单位,各市总工会要确定1个县区工会、一个乡镇(街道)工会、一个工业园区工会作为示范点,并定期组织自查、互查、抽查,推广典型经验;要加强舆论宣传,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参与互动,确保“四亮一诺”工作扎实有效进行,不断夯实企业工会工作基础。

  各级工会请于7月15日前选定“四亮一诺”示范点单位,并报区总组织部备案,区总将适时召开示范点单位会议,交流情况、推广经验、推动工作。

  联系人:李翔宇电话:0951-6033235

  邮箱:6340470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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